設備大修改造招標公告
——2013.04.10
一、招標單位: 瓦房店軸承股份有限公司熱處理分廠
地 址: 遼寧省瓦房店市北共濟街一段一號
通訊地址: 瓦房店軸承股份有限公司熱處理分廠
聯 系 人: 周硯田 包廣文
電 話: 0411—39117001 0411—39117010
郵 編: 116300
二、招標內容:
1、標 的:熱處理分廠3號滲碳聯線淬火室改造(設備編號:836—182制造廠商:長春嘉信)。
2、用 途:主要用于鐵路軸承產品零部件的熱處理滲碳、淬火。
3、要 求:
?、?、投標方可進行現場考察并依據招標方提供的設備狀態調查、技術質量要求等規定,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工程預算書和施工方案并封檔。
?、?、所更換的另部件必須是正規廠家(或瓦軸分供方)生產的合格產品。
?、?、竣工后,應提供“更換主要另部件清單”,填寫“改造任務書”、“工程結算書”、“驗收單”,經設備使用單位、主管部門驗收簽字后報竣。
三、技術質量要求:
1、中標方在施工中,必須符合改造標準及相關規定和要求并提供相應的技術文件和資料,所拆卸廢舊部件,由設備使用單位負責回收處理。
2、中標方在完成全部改造內容后,應及時報請招標方組織驗收,從驗收合格之日起,順延6個月為質量保證期,對在質保期內發生與大修理質量有關的一切故障、事故和損失均由中標方無償負責。
四、交貨期:
除不可抗拒或招標方原因外,中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時間內,完成改造內容并交付使用,每延交一天,招標方將從合同總價中扣除2%的違約金,如果延期超過10天,招標方有權終止合同,并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。
五、工程款支付方式:
待工程完工經招標方驗收合格后,付全部工程款的80%,余20%工程款為質量保證金,在質量保證期內無任何質量問題時,付剩余全部款項。
六、投標須知:
1、投標方必須具有法人資格、有安裝或維修能力的單位。
2、若投標方代表不是法人,須持有《法人代表授權書》原件。
3、欲參加投標的單位,首先應向我公司提供企業營業執照、稅務登記證、資質證明、維修改造能力證明等(包括人員構成、機構設置、保證體系、廠房與設備設施情況,質量檢測人員的配置情況及近幾年從事維修工作業績(合同)等),經審核和現場考察后,確認是否有資格參加投標。具體投標時間及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。
4、中標方不得將本中標項目另行分包、轉包或變相轉包,若發現有此行為,招標方有權終止合同,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中標方全部承擔。
5、投標方在接到中標通知后,應在2日內與招標方簽定書面維修合同、協議,否則視為自動退出。
6、對上述條款有疑問的,請與瓦軸熱處理分廠聯系。
7、報名的***后截止日期:2011年9月14日17時。